火炬该设置要求,如何确定台数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9日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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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系统是化工企业生产运行和事故处理不可缺少的设施。对于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排放的可燃气体,可以使用火炬将其燃烧处理,从而确保安全同时避免对环境的污染,这种火炬被称为操作火炬。另一种火炬是处理异常工况下的可燃气体排放,包括开停车过程、检维修过程以及事故泄放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气体,这些可燃气体的特点是排放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从排放量还是排放时间都具有不确定性。对于事故泄放来说,排放量可能较大,但是对于开停车和检维修期间排放量可能很小。因此,为了确保满足各种工况,需要设置合理数量的火炬来确保安全。

根据SH 3009-201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火炬设置的基本要求有:

1、对于能够同时检修的装置,可以共用一个火炬

2、大型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可以按照炼油和化工区分别设置火炬;当火炬筒体采用可拆卸式设计方案时,炼油和化工火炬可共架安装。

3、大型炼油厂或石化工厂设置的火炬不宜少于2套

大型炼油厂或石化工厂的装置数量较多,而且处理能力较大,工况也比较复杂,为了确保火炬系统能够满足高背压和低背压多种工况,同时满足装置分组检维修,具有足够的处理量等要求,需要设计至少2个火炬。

4、当全厂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中设置的火炬气回收设施不能完全回收装置正常生产所排放的可燃性气体时,且该排放系统所对应装置组的检修周期大于2年的,可设置备用火炬或小型操作火炬。备用火炬的处理能力要能满足任何一个操作火炬检修停工的需求,小型操作火炬只处理正常生产所排放的可燃性气体。

如果火炬气回收设施能够保证正常生产时排放到某个火炬系统的可燃性气体得到全部回收,则正常生产时火炬基本是不燃烧的,仅是用于开停车和紧急事故工况,其使用寿命都可以达到4年以上;

如果火炬经常燃烧,火炬头及其高空点火系统的寿命很难超过2年。备用火炬的处理能力要能满足任何一个操作火炬检修停工的需求,小型操作火炬只处理正常生产所排放的可燃性气体。

5、在满足可燃性气体安全排放的前提下,几座火炬之间可进行切换操作;火炬之间的切换连通管道应设置在水封罐前,并应设置双切断阀及盲板。

对于设计上仅独立用于各自排放系统的火炬之间原则上不互相切换,但在生产实践中有些生产管理者出于方便检修的原因,有时会在几座火炬之间进行切换。为避免这种操作带来火炬处理能力不足、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燃烧的火炬之间失去水封而发生事故,因此本规范中提出了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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